海南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海南省政府近日批准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发展改革委制订的《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550万平方米、到2015年年底20%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要从14个方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科学作好城乡建设规划,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农村住宅建设;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县示范工作,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强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方案明确,要从14个方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科学作好城乡建设规划,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农村住宅建设;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县示范工作,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强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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