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建筑业新期待
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场胜利大会的闭幕,也宣告了一场全面深化改革大幕的拉起。
本次三中全会的核心关键词是“全面深化改革”,并且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建筑业会有何改革?至2020年,会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等。市场的“基础性”地位被提高至“决定性”的位置。
建筑业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深,至今,依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市场机制调节为辅的模式,这严重阻碍了中国建筑业的发展。政府对建筑业的干预较多,准入门槛设得也较高,尤其是资质管理制度,通过专业条款限制和行业保护,限制了行业的竞争;在市场环境下,资质的稀缺性导致“挂靠”的出现,工程风险发生转嫁,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我国推行清单计价已有十个年头,但至今,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定额计价体系依然是建筑产品定价的重要依据。建筑行业的思想和观念还停留在计价定额的习惯上,虽说清单计价量价分离,但多是利用定额来进行组“价”。而企业没有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无法通过对比社会定额来发现企业的生产效率不足所在,也没法通过采用新材料、新机械、新工艺等来降低投标报价。
为了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3年3月,住建部发文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严禁设置地方壁垒”,对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地方保护与市场壁垒有所好转。但资质管理、定额计价等传统计划经济思想下的制度仍禁锢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未来是否会有大的变革,来促进行业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仍需拭目。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全会强调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提出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多年,国有企业占绝对优势位置,五大央企的规模已经连续多年位列全球前十。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虽然迅速,但与央企巨无霸相比,仍是小巫见大巫。
建筑业基本上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一般来说民企比国企效率会更高些。当前,大的国有企业改制已基本完成,对国有企业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会不会有调整?调整会不会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国资委会不会减持或退出?这些目前还都没有明确的方向,但此次改革可能是市场格局调整的机会。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全会指出,要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同时,《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目前中国的城镇化率为51.27%,但如果按户籍人口计算,只有35%左右,这与发达国家70%~80%的城镇化率相差甚远,中国未来发展的潜力巨大。早在新一届领导班子上台后,即已启动以新型城镇化为代表的全新发展策略。但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却一拖再拖,因为城镇化规划必须结合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统筹考虑,不能再陷入粗放扩张、简单造城的发展陷阱。
本次三中全会再次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地位,并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等改革方向,此外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专家指出,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方案设计,其中就包括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建筑业而言,新型城镇化再次拉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给建筑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科学的财税体制
之前,一直强调事权和财权相匹配,而三中全会公报提到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强调了支出责任。这意味着各级政府在落实事权时,要更好地以财力为保障。
2013年1~10月份,地方项目投资334023亿元,是中央项目投资的近19倍。大量的项目开工的资金来源仅靠微薄的地方财税收入根本无法维持,土地财政、地方融资平台成为资金的主要来源,已积累了较大的金融风险。
地方投资需要资金来源,土地财政、地方债务早诟病重重。财税体制的改革,可能为地方政府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如《决定》中明确表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这将极大促进地方投资的落地与建筑业规模的持续增长。
全球化新形势
全会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等。
我国建筑企业纷纷走出国门,但我国建筑业市场的大门并未完全对国外承包商开放。2002年出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但各种有形无形的门槛林立。国外优秀承包商对着飞速增长的中国建筑市场只能望洋兴叹。2002~2012年间,外商投资(含合资)的建筑企业数量仅从275增至295家,港澳台投资(含合资)的建筑企业数量更是从635家缩水至385家,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建筑企业完成的产值不及中国建筑业的1%。
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提出的扩大开放政策,对国外资本进入我国建筑领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外资准入门槛的降低,更多的外资企业将加入到我国建筑领域,优秀的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理念与经验将给我国建筑行业带来新的变化。未来,外商建筑企业的准入门槛是否会进一步降低?长期处于国内恶性竞争的建筑企业在面临外来的“鲶鱼”时,技术、管理均处于弱势,行业又会发生哪些变化?值得期待。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本次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首次将生态文明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全会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建筑业一直是能耗大户,节能减排压力已经压力重重,生态文明建设的压力将进一步推建筑业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型。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低碳建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也将是建筑企业创新发展的新方向。建筑业的上游产业中,钢铁、水泥更是生态文明的破坏大户,早有城市在三中全会前提出“现有钢铁、水泥不再新增产能,不再批准新建增加煤炭用量的项目”。有调研显示,普通房屋建筑工程中,钢材的价值量占到25%左右,水泥的价值量占到20%左右,这些行业的压力是否会传导至建筑业,建筑业的成本是否也会水涨船高?建筑企业必须要做好足够的准备。
国内建企应对之策
下一阶段,三中全会精神的各项政策、文件将纷纷下达,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而建筑业,这个传统、庞大却又粗放的行业也将面临新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相信建筑业也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毫无疑问,整个建筑业将加快从关系竞争力向能力竞争力过渡。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反腐力度的加大,政治法律风险也在提高,建企的竞争策略需要彻底的改变,才能把握住未来。战略竞争力、品牌竞争力、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将越来越成为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建企要主动迎接政策环境的巨变、“BIM+互联网”的巨大冲击,才能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来源 建筑时报)
本次三中全会的核心关键词是“全面深化改革”,并且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建筑业会有何改革?至2020年,会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等。市场的“基础性”地位被提高至“决定性”的位置。
建筑业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深,至今,依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市场机制调节为辅的模式,这严重阻碍了中国建筑业的发展。政府对建筑业的干预较多,准入门槛设得也较高,尤其是资质管理制度,通过专业条款限制和行业保护,限制了行业的竞争;在市场环境下,资质的稀缺性导致“挂靠”的出现,工程风险发生转嫁,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我国推行清单计价已有十个年头,但至今,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定额计价体系依然是建筑产品定价的重要依据。建筑行业的思想和观念还停留在计价定额的习惯上,虽说清单计价量价分离,但多是利用定额来进行组“价”。而企业没有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无法通过对比社会定额来发现企业的生产效率不足所在,也没法通过采用新材料、新机械、新工艺等来降低投标报价。
为了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3年3月,住建部发文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严禁设置地方壁垒”,对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地方保护与市场壁垒有所好转。但资质管理、定额计价等传统计划经济思想下的制度仍禁锢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未来是否会有大的变革,来促进行业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仍需拭目。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全会强调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提出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多年,国有企业占绝对优势位置,五大央企的规模已经连续多年位列全球前十。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虽然迅速,但与央企巨无霸相比,仍是小巫见大巫。
建筑业基本上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一般来说民企比国企效率会更高些。当前,大的国有企业改制已基本完成,对国有企业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会不会有调整?调整会不会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国资委会不会减持或退出?这些目前还都没有明确的方向,但此次改革可能是市场格局调整的机会。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全会指出,要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同时,《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目前中国的城镇化率为51.27%,但如果按户籍人口计算,只有35%左右,这与发达国家70%~80%的城镇化率相差甚远,中国未来发展的潜力巨大。早在新一届领导班子上台后,即已启动以新型城镇化为代表的全新发展策略。但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却一拖再拖,因为城镇化规划必须结合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统筹考虑,不能再陷入粗放扩张、简单造城的发展陷阱。
本次三中全会再次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地位,并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等改革方向,此外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专家指出,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方案设计,其中就包括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建筑业而言,新型城镇化再次拉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给建筑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科学的财税体制
之前,一直强调事权和财权相匹配,而三中全会公报提到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强调了支出责任。这意味着各级政府在落实事权时,要更好地以财力为保障。
2013年1~10月份,地方项目投资334023亿元,是中央项目投资的近19倍。大量的项目开工的资金来源仅靠微薄的地方财税收入根本无法维持,土地财政、地方融资平台成为资金的主要来源,已积累了较大的金融风险。
地方投资需要资金来源,土地财政、地方债务早诟病重重。财税体制的改革,可能为地方政府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如《决定》中明确表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这将极大促进地方投资的落地与建筑业规模的持续增长。
全球化新形势
全会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等。
我国建筑企业纷纷走出国门,但我国建筑业市场的大门并未完全对国外承包商开放。2002年出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但各种有形无形的门槛林立。国外优秀承包商对着飞速增长的中国建筑市场只能望洋兴叹。2002~2012年间,外商投资(含合资)的建筑企业数量仅从275增至295家,港澳台投资(含合资)的建筑企业数量更是从635家缩水至385家,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建筑企业完成的产值不及中国建筑业的1%。
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提出的扩大开放政策,对国外资本进入我国建筑领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外资准入门槛的降低,更多的外资企业将加入到我国建筑领域,优秀的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理念与经验将给我国建筑行业带来新的变化。未来,外商建筑企业的准入门槛是否会进一步降低?长期处于国内恶性竞争的建筑企业在面临外来的“鲶鱼”时,技术、管理均处于弱势,行业又会发生哪些变化?值得期待。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本次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首次将生态文明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全会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建筑业一直是能耗大户,节能减排压力已经压力重重,生态文明建设的压力将进一步推建筑业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型。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低碳建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也将是建筑企业创新发展的新方向。建筑业的上游产业中,钢铁、水泥更是生态文明的破坏大户,早有城市在三中全会前提出“现有钢铁、水泥不再新增产能,不再批准新建增加煤炭用量的项目”。有调研显示,普通房屋建筑工程中,钢材的价值量占到25%左右,水泥的价值量占到20%左右,这些行业的压力是否会传导至建筑业,建筑业的成本是否也会水涨船高?建筑企业必须要做好足够的准备。
国内建企应对之策
下一阶段,三中全会精神的各项政策、文件将纷纷下达,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而建筑业,这个传统、庞大却又粗放的行业也将面临新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相信建筑业也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毫无疑问,整个建筑业将加快从关系竞争力向能力竞争力过渡。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反腐力度的加大,政治法律风险也在提高,建企的竞争策略需要彻底的改变,才能把握住未来。战略竞争力、品牌竞争力、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将越来越成为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建企要主动迎接政策环境的巨变、“BIM+互联网”的巨大冲击,才能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来源 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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