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州市将开展县级信用示范建设
2月5日,记者从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2017年德州市将开展县级信用示范建设和市直重点领域示范建设。据悉,今年德州市将从信用平台建设、相关法规制度、行业信用建设、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宣传六个方面着手,构筑更加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据悉,2016年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德州市积极探索县级示范创建,2016年9月宁津县获批创建全省综合性示范县;开通信用门户网站,开放外网访问权限,增设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自然人一站式查询窗口和“双公示”查询专栏,客观公正地发布和披露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守信和失信信息。
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信用德州”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真正实现了数据上报、公示的同步化、一体化,为真正实现国家、省要求的“行政管理行为7工作日公示制度”提供了平台保障。截至目前,已向国家、省级信用平台推送有效公示信息近18万余条,走在了全省前列。
推进存量代码转化工作,对工商系统2015年10月1日以来、编办和民政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注册主体进行统一公示;多部门开展联合激励失信惩戒活动,实现了企业环境违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税务系统A级纳税名单、市公积金缴存等信用信息的共享。
此外,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探索建立“信贷守信红名单”,对信用状况差的企业予以信贷限制,实现了对企业的差别化扶持等等。
今年,我市将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平台将于5月底完成一期20个部门的数据归集,并开展县级信用示范建设和市直重点领域示范建设,逐步形成市级有引领、县级有示范。
配套出台《德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指导意见》《德州市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文件。
加强重点行业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以工商、纳税、价格、进出口等领域为重点,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尤其是交通、旅游、物价、科技、卫生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抓紧建立起信用监管体系和联合惩戒体系。
逐步建立起公共信用服务和社会信用服务相互补充、信用信息技术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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