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用诚信塑造开封城市品质
多措并举 垒砌城市的诚信基石
在开封,旅行社如果不诚信经营,会被列入“黑榜”公开曝光;食品生产企业如果违法经营,也会被列入“黑榜”公开曝光……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开封市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将自我道德约束和社会全面监督结合起来,使诚信在古城蔚然成风。
我市近年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对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普及诚信知识,弘扬诚信正气,让诚实守信深入人心。《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重点宣传报道诚实守信典型,营造诚实守信、文明经营舆论氛围,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烈共鸣。
为了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于2016年8月出台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开封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开封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建设已经完成。
突出重点
让诚信建设保持常态化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打造“诚信开封”,我市于2015年10月发布了《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于2016年10月出台《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不仅规范定义了企业的失信行为、失信程度、惩戒措施、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等内容,同时也确立守信企业的判定标准以及奖励措施。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诚信建设制度化是重要内容之一。为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让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2015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要以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为基础,以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健全信用制度为保障,着力推进事关全市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着力开展诚信创建示范试点和诚信承诺活动,着力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增强各类社会主体信用意识,为“四个开封”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诚信已经成为每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也是城市的立市之本。当前,我市正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载体,打造文明开封、诚信开封,加快开封发展步伐,同时必将为实现“四个开封”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聚集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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