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稿)》评审通过

       11月6日,《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稿)》评审会在京举行,会议评审通过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稿)》及专家审定意见,标志着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发展又迈出新一步。
据介绍,信用管理师是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申报并于2005年3月经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向社会发布的一项国家新职业。2005年9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成立,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颁布,2006年7月起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开展试验性鉴定,2006年11月起《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陆续出版发行,2015年7月信用管理师再次列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新职业编码为4-05-06-02),再次明确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设立的法定地位。在此期间,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信用管理师专门培训,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信用管理师专业人才,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贵表示,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中高级新阶段和信用管理技术的进步,在大数据环境与互联网征信服务形势下,2006年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不能完全概括信用管理师职业内涵。信用管理师职业人才培养工作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形成、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今年,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发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计划(2020-2022年)》,信用管理师名列其中。自今年7月以来,30多位专家努力完成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稿)》的起草,待下一步终审、公示完成并定稿后,《信用管理师教程(初级、中级、高级)》《考评题库建设》系列修订工作将及时启动,这将更好更快地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处副处长张灵芝表示,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国家教育、培训事业紧密相连,也是党中央重视专业人才评价工作的的具体体现。职业技能标准是对从业人员技能的基础要求,在职业技能教材、题库的修订完善过程中也起到基础龙头作用。“制定职业技能标准专业性强,应务必以职业技术、职业标准为导向,基于人的视角,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这次修订审订工作。”张灵芝说。
       评审会上,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教授就《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稿)》的编制过程及技术标准,从完整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稿)》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组长、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教授表示,多年来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围绕信用管理师职业标准起草、修订、培训等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表示,在新的社会形势和技术发展新情况下,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最新政策精神,适时开展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非常有必要、非常及时。评审专家将以专业的视角,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稿)》进行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共同为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市场学会创新与品牌委员会主任栾红燕主持会议时表示,7月26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线上召开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起草组专家见面和修订标准技术说明会,对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工作原则、编写要求以及工作安排、时间进度等进行了技术说明。今天提请各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形成送审稿,意味着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发展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教授,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系主任刘红霞副教授,中国经济信息社信用领域首席经济分析师胡俊超,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信用研究室副主任江洲,中国企业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栋栋,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登立,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北京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张金波,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谭永智,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正伟,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付玲玲等专家出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