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1年第三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077座,处理能力达到1.36亿立方米/日。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约1300个,处理能力近3100万立方米/日。
在657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37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827座,形成处理能力1.14亿立方米/日。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410座,处理能力达4626万立方米/日,占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41%。
全国已有1137个县城(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级单位)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69.5%;县城及部分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250座,处理能力2257万立方米/日。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每个县(市)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103.68亿立方米,首次突破1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8%;运行负荷率达到82.16%,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稳步提高;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49万吨,同比增长12.31%;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41.4mg/L,同比下降2.8%。
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本季度累计处理水量38.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达到90.88%;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102.79万吨,同比增长11.42%;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63mg/L,同比增长1.1%。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我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6个大中城市2011年前三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序。省级考核前三名是上海市、山东省和天津市,36个大中城市考核前三名是郑州市、济南市和西安市(见附件1、2)。
四、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各地城镇污水处理运营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整体较好。按处理能力统计,2011年第三季度总上报率为98.2%,北京市、湖北省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项目上报率为100%。本季度运营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共有163个市、县运行月报信息报告工作存在问题,其中内蒙古通辽市等18个市、县的问题比较突出(见附件8)。
在建项目上报率仍然偏低。按项目数量统计,2011年第三季度总上报率仅为75%,只有天津市、江苏省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率为100%。本季度在建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省。共有255个市、县在建季报信息报告工作存在问题,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等42个市、县的问题比较突出(见附件9)。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法严格监管,限期纠正存在问题。目前各地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存在建成项目长期不能转入正常运行、运行项目污染物减排效能不能充分发挥(运行负荷率低于规定要求)、超标排放以及不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等问题,请各地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认真梳理,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个进行原因分析,提出限期整改方案,于2011年11月25日前书面报告我部城建司,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督察。
(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信息报告工作。根据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的情况显示,目前仍有一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未纳入“信息系统”。请各地认真核对辖区内项目信息报告情况,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管,督促做好信息补录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附件:1.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2.2011年前三季度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3.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表(略)
4.2011年第三季度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略)
5.未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的市县名单(略)
6.运行效率较差的市县名单(略)
7.主要污染物指标未检测(未报检测数据)的项目名单(略)
8.运行项目信息报告情况较差的市县名单(略)
9.建设项目信息报告情况较差的市县名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现将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077座,处理能力达到1.36亿立方米/日。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约1300个,处理能力近3100万立方米/日。
在657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37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827座,形成处理能力1.14亿立方米/日。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410座,处理能力达4626万立方米/日,占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41%。
全国已有1137个县城(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级单位)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69.5%;县城及部分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250座,处理能力2257万立方米/日。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每个县(市)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103.68亿立方米,首次突破1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8%;运行负荷率达到82.16%,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稳步提高;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49万吨,同比增长12.31%;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41.4mg/L,同比下降2.8%。
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本季度累计处理水量38.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达到90.88%;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102.79万吨,同比增长11.42%;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63mg/L,同比增长1.1%。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我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6个大中城市2011年前三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序。省级考核前三名是上海市、山东省和天津市,36个大中城市考核前三名是郑州市、济南市和西安市(见附件1、2)。
四、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各地城镇污水处理运营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整体较好。按处理能力统计,2011年第三季度总上报率为98.2%,北京市、湖北省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项目上报率为100%。本季度运营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共有163个市、县运行月报信息报告工作存在问题,其中内蒙古通辽市等18个市、县的问题比较突出(见附件8)。
在建项目上报率仍然偏低。按项目数量统计,2011年第三季度总上报率仅为75%,只有天津市、江苏省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率为100%。本季度在建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省。共有255个市、县在建季报信息报告工作存在问题,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等42个市、县的问题比较突出(见附件9)。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法严格监管,限期纠正存在问题。目前各地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存在建成项目长期不能转入正常运行、运行项目污染物减排效能不能充分发挥(运行负荷率低于规定要求)、超标排放以及不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等问题,请各地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认真梳理,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个进行原因分析,提出限期整改方案,于2011年11月25日前书面报告我部城建司,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督察。
(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信息报告工作。根据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的情况显示,目前仍有一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未纳入“信息系统”。请各地认真核对辖区内项目信息报告情况,按照《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管,督促做好信息补录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附件:1.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2.2011年前三季度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3.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表(略)
4.2011年第三季度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略)
5.未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的市县名单(略)
6.运行效率较差的市县名单(略)
7.主要污染物指标未检测(未报检测数据)的项目名单(略)
8.运行项目信息报告情况较差的市县名单(略)
9.建设项目信息报告情况较差的市县名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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