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联络员会议成功召开

  5月27日,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简称“京津冀晋”)四地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信用标委会”)共同举办的首次“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联络员会议”成功召开。
  京津冀晋是全国最早开展信用标准化的区域之一,目前已经实现信用标委会全覆盖,在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研制、标准创新等方面成果丰硕。基于地方标准定位和区域特色,紧紧围绕需要,四地制定发布公共信用信息、行业信用评价,信用管理与咨询等方向的标准,覆盖教育、医疗、养老、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领域,也覆盖建筑、商贸、物流、仓储、质检、旅游、家政、安防等国民经济主要产业,有效支撑了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区域内有两家单位已经完成了信用相关团体标准化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创建,已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在全国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为了加强区域信用标准化协同,在2020年京津冀三地印发的《京津冀区域协同社会信用标准框架合作协议》基础上,四地信用主管部门近期即将印发《关于强化京津冀晋社会信用标准化协同机制的通知》。四地信用标委会共同起草了《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讨论稿)》,该体系结合区域特色,设置了基础类、归集共享类、产品评价类、资源管理类、综合治理类、行业应用类等子体系。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导下,四地编制完成了《京津冀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近期将由四地信用主管部门联合印发。
  京津冀晋信用主管部门相关同志关心信用标准化工作,应邀参加会议一致认为,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合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协同合作机制,研究推动区域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多种形式的信用区域标准落地,积累了很多经验,在全国具有一定示范意义。信用标准化作为区域信用合作共建的基础设施,应紧随区域信用合作共建步伐,紧紧围绕合作共建任务,提前进行战略布局,协同开展有关工作,让信用标准化发挥出支撑区域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应有的作用。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北京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韩家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分院社会信用室副主任江洲应邀参加会议。韩家平建议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信用标准化工作要立足自身定位,服务于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服务于行业和企业发展。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在信用标准研制、宣贯方面的积极性,释放信用标准化的红利,推动区域信用合作共建。专家指出,京津冀晋是全国信用资源集聚区,具有开展信用标准化的地缘优势,实现信用标委会全覆盖、建立信用标准化协同机制、开展特色标准研制工作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相关机构形成良性互动,更好地服务于京津冀晋信用合作共建工作。
  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联络员们最后表示,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联络员机制是全国首个同类机制,是加强区域信用标准化合作重要机制之一。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四地信用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推动,以建设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联络员机制作用,结合区域特色,加快信用标准化相关工作落地,高质量支撑区域信用合作共建,提升“信用京津冀晋”品牌影响力
编辑:张玺莹
审核:刘唯唯